信箱回复内容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详情

主题

可否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写信时间

2021-03-11

处理部门

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03-11

详情

只有政府部门才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吗?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