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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防工程纸质和电子化档案制作项目的公告

开封市人防工程纸质和电子化档案制作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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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市国动办需对开封市人防工程纸质和电子化档案制作,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要求、有资质能力的公司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

开封市人防工程纸质和电子化档案制作

二、项目要求

1.对2024和2025年人防工程审批档案进行扫描电子化和归档制作;

2.对2020年以前人防工程审批档案进行扫描电子化和归档制作;

3.对2018-2020年人防工程竣工核实认可、竣工图纸胶装;

4.实施时间:2025年6月至2025年8

5.项目预算:依据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叁仟元整(43000元)实施。

三、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市场监管行政部门登记、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档案整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等;

2.具有国家颁布的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

3.能派人员和设备在市国动办完成本次工作;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和格式

投标人提供响应性文件含以下材料:

1.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2.保密资质证明文件;

3.征信记录、在经营活动中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承担本次工作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做出的能力承诺;

5.报价单

、资格申请

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371-22567068  22567021

也可发送电子邮箱申请kfrfgck@126.com

截止时间:2025年515日18时30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项目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按照要求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否则取消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

3.采购方不负责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

4.采购方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和递交材料等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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