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09〕100号)文件规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其中,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为: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9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700元;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级、重点乡镇)每平方米1500元。
文件链接:《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09〕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