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早期人防工程调查评估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0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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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早期人防工程调查评估和隐患治理的通知》(豫人防工〔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早期人防工程进行了调查评估,最终认定94个早期人防工程退出人防工程序列,13个早期人防工程报废回填,现将工程名单予以公布。
经评估退出人防工程序列的早期人防工程,从现有人防工程序列中移除,由工程隶属单位按普通民用建筑进行管理。
经评估报废回填的早期人防工程,按照人防工程报废审批程序,批准工程隶属单位予以埋填报废处理。
附:1.退出人防工程序列项目清单.pdf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