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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防办2022年4月行政处罚公示表
信息来源: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05 09:24 浏览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汴防罚决字〔2022〕第1号 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款 开封凯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实验小学项目,未能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开封凯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陆琦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人民防空法》和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又不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修建或补缴易地建设费,可以并处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三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罚款57490.58元,并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5.749058 2022/04/27 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