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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14 10:54 浏览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开封市盛祥路11号,邮编:475000,电话:0371-22567035,电子信箱:kfrf200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封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的领导下,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人防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

2020年,市人防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4件(业务工作类信息115件,通知公告类信息133件(含转载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类信息33件、政策解读类信息41件、专题专栏类信息17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人防办收到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照要求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办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秘书科,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并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实时动态管理,优化公开内容。市人防办落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人防工作透明度。同时,按照要求编制了《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渠道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

3.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市人防办严格明确相关科室、人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要求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秘书科统一对外发布信息;若稿件中涉及有各级领导讲话或书面内容,还要求征得当事人本人同意后才可发布,切实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人防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办要求做好网站定期自查,根据栏目更新频率要求发布信息,确保完成各年度、季度抽查。坚持按季度报送政府网站监测整改报告,实时监测,确保网站正常、有序运行。截至12月底,办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

2、完善信息公开发布。一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所有形成的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多角度进行政策解读。采用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的解读和宣传。

3、强化网络平台问政。一是搭建互动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人防知识及正能量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今年以来,共微信发布信息200余条、微博发布信息1300余条。二是做好留言办理。利用意见征集、网上咨询等平台开展互动,指定信息员具体负责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建议、提问等留言的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了听民声、问民意、答民问、解民疑。今年以来,共回复“网上咨询”提问44条。

4加大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力度。在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有关民生关注的重要时间节点,市人防办积极联系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工作任务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刊登发布有关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 编制《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并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各科室职责,规范各项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严肃工作纪律。将该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明确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重视人才培养,组织业务培训情况

借助人防部门特有的机关“准军事化”集训,在新乡乡镇干部学院集训期间,组织参训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导对机关各科室及各县区负责同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665.113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信息公开规定,不断探索和创新方法,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社会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便利。2021年,我办将进一步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机关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深入。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知度方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态化、日常化;继续利用现有的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等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建立完善制度方面。建立并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完整,使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方面。加强我办门户网站建设,查漏补缺,不断丰富内容,在利用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将不断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拓宽渠道,建立平台,适应信息公开新形势,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深度发展,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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