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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200号)第九条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2-22 17:09 浏览量:

《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已于20201214日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21日起施行。

该办法第九条对人民防空工程如何连通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1、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时如何连通。规划建设人防工程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人防工程与相邻人防工程及其他地下工程的连接通道或者预留连通口。不同地块相邻人防工程、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之间,按照相应地块人防工程防护级别修建连接通道的,连接通道面积可各自计入应建人防工程面积。

  2建成的人防工程如何连通。已建成的人防工程与其他地下工程之间的连通,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制定实施计划,逐步修建连接通道。人防工程需要与其他地下工程连通的,地下工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不得拒绝。


     相关链接:《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