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防办2017年12月23日实施了《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豫人防 〔2017〕143号)。
该细则第八条对人防工程监督检查人员、方法以及具体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细则》明确了人防工程监督检查的人员要求: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应当由不少于2名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实施
二、《细则》确定了人防工程监督检查方式:1、巡检: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包含以下内容:实体质量状况,人防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资料与台账,原材料、构配件进场管理使用情况,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重点检查人防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2、停检:对质量控制点的监督检查。根据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的要求,当施工至规定的质量控制点时,建设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以《人防工程质量核查通知书》的形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到现场检查。质量监督人员应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
当多批次施工时(如后浇带、分段施工等),除第一批次施工必检外,此后可按施工批次进行抽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实施巡检和停检后,应及时、准确、规范地填写质量监督记录。
三、《细则》细化了人防工程质量控制点的监督要求:
质量控制点监督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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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点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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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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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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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式人防工程地基验槽及桩基工程(基槽、桩位图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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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标高、地耐力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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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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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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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报告、实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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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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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
(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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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报告、实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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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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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隐蔽前
(战时防护设施预埋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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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报告、实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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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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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等阶段性验收
(阶段性验收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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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报告、检测报告、实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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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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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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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实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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