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作规程(试行)》(豫人防〔2019〕83号)文件监理人员任职和更换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0-04-0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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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理人员任职的规定:
人防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与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在三个人防工程项目中任职,监理合同约定不得兼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人防工程项目中任职。
二、监理人员更换的规定:
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更换人防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按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执行,监理合同无约定的应提前7天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部门相关规定,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换人防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人防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